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19日於行政院公報刊登預告修正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第5條及 第2條附表1之公告影本1份,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 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 洽詢該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19日衛部保字第1111260258B號書 函(如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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