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於111年8月16日於行政院公報刊登預告修 正「災區受災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保險費及就醫費用補 助辦法」公告影本1份,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 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該部,請查照。 #131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16日衛部保字第1111260271B號函 (如附件)辦理。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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