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訂「失智症個案資訊整合及鼓勵資 料上傳計畫」,敬請協助轉發所屬會員,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9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831A號函(如 附件)辦理。
二、計畫內容修正重點略以:
(一)延長計劃期程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診斷碼變更。
(三)經費核撥及費用支付方式:分四次進行撥付。
(四)「回溯補登」延長至111年9月18日止。
(五)「新增登錄」延長112年12月31日前登錄CDR分數者,均 予獎勵。
(六)經費核銷作業:分兩次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