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1至6月各縣市急性無力肢體麻痺(AFP)個案通報及採檢情形,請持續協助加強相關監視作業及防治工作

主旨:檢送本(111)年1至6月各縣市急性無力肢體麻痺(AFP) 個案通報及採檢情形,請貴單位持續協助加強相關監視作 業及防治工作,請查照。#120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8月1日疾管防字第 1110200687號函辦理。

二、我國AFP監視系統係為保全小兒麻痺症根除成果,並依循世 界衛生組織(WHO)訂定之監視指標及規範落實相關作業。 本年1至6月AFP個案通報情形如附件1,計有6個縣市通報, 其中桃園市及花蓮縣小於15歲人口之AFP發生率已逾10萬分 之1,達WHO所訂標準,尚有13縣市未達或略低於WHO之標 準;另,該6縣市通報個案之採檢情形,部分個案 因通報時已接近或超過發病後14天,或因所採檢體量不 足,再送件時間已逾採檢時限,致該些個案所屬縣市之採 檢率未達80%。

三、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針對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通報個案出現AFP症狀者,已建置自動通報功能。

四、近來因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致醫療及公衛量能緊縮, 惟目前全球尚未根除小兒麻痺症,仍具境外移入風險,我 國應持續保持警覺,爰請12鄉鎮市衛生所持續透過多元衛 教宣導策略,提醒民眾出現急性肢體無力麻痺症狀時應及 早就醫,另請貴院所(會員)加強AFP個案之診斷及通報,並 依規定完成採檢作業,確保監視品質。

正本:宜蘭縣各醫院、12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醫師公會、本局疾病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