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賠償處理程序」,請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管理

主旨:檢送「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賠償處理程序」,請貴單 位轉知所屬(會員)並督導其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 物管理,請查照。#1209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7月 14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16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各醫院、12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本局醫政科、本局疾病管制科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