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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修訂「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並自108年3月14日起生效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公告修訂「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 護計畫」,並自108年3月14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健保署108年3月14日健保醫字第1080003099號公 告副本及108年3月26日健保醫字第1080032971號公告副本 辦理。

二、相關資訊業刊登於本會網站。(http://www.tma.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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