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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建請 衛福部對於今年度基層診所健保申報費用與108年同期比較,未滿八成者應予以補到八成,並以按季計算方式執行,6/20健保署函復如附件
主旨:本會建請衛生福利部對於今年度基層診所健保申報費用與 108年同期比較,未滿八成者應予以補到八成,並以按季 計算方式執行,111年6月20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復如附件,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6月20日健保醫字第 1110108955號函辦理。
二、本會業於111年6月9日以全醫聯字第1110001404號函建請衛 生福利部對於基層診所健保申報費用與108年同期比較,未 滿八成者應予以補到八成,並以按季計算方式執行(副本諒 達)。
三、111年6月20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復重點略以:將 視疫情影響院所營運情形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 困特別預算編列情形,審慎研議。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