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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連續五年以上無健保醫令申報量藥品取消健保支付價事宜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公告連續五年以上無健保醫令申報量藥品 取消健保支付價事宜,請 查照。#152

說明:依中央健保署111年5月20日健保審字第1110670604號公告 副本(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