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使具重症風險因子且有使用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需 求之輕中度COVID-19確診病人及時獲得治療,請設有防疫 (發燒)門診之醫院配合辦理,請查照。#1203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 13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223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本縣防疫診名單各1份。
正本:宜蘭縣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12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本局醫政科、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本局疾病管制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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