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檢送修訂「公 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一份,請轉 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122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 12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221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修正重點係考量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之臨床資料, 若臨床醫師經評估個別感染孕婦後研判使用之效益大於風 險,經充分告知且病人同意下可使用。
三、相關資訊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