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9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23號 函暨該署代辦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 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規定,請轉知所屬,請查照。#12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5月5日健保醫字第 1110660928號函副本(如附件)辦理。
二、相關資訊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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