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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檢送新修訂「醫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確定病例之應變處置建議」,請配合辦理

主旨:檢送新修訂「醫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確定病例之應變 處置建議」,請貴院(公會)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 照。#1203

說明: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8 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070號函辦理。

正本:宜蘭縣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疾病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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