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醫院重處理及使用說明書標示單次使用醫療器材審查作 業要點」業經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6日衛部醫字第 1111660319號公告,請查照轉知。#12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6日衛部醫字第1111660319A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相關資訊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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