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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財政部發佈「稽徵機關核算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及彙整申報試算範例等資料

主旨:轉知財政部發佈「稽徵機關核算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 標準」、「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及本會彙整申 報試算範例等資料各乙份,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財政部111年1月25日台財稅字第11004649120號令「稽徵 機關核算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附件一】及111 年1月25日台財稅字第11004649121號令「110年度執行業務 者費用標準」【附件二】辦理。

二、查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西醫師部份,依財政部111 年1月25日台財稅字11004649121號令發佈適用費用率,得 按該公告費用率之117.5%計算,經試算後如【附件三】請 參考使用。

三、依財政部108年4月12日台財稅字第10804509640號令,自 107年1月1日起依衛福部「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執 行計畫」,取得屬C肝藥品費用之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必要費用得以該收入之96%認定【附件四】。

四、執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者,該收入之適用費 用率,依財政部111年1月25日台財稅字11004649121號令發 佈適用費用率十、西醫師之(六)配合政府策辦...其他特定 對象補助計畫之業務收入,減除78%必要費用。今年得按該 公告費用率之117.5%計算,即以該收入之92%為費用率。

五、依財政部111年3月1日台財稅字第1100704700號函示COVID19疫情期間,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及醫療(事)機構取 得相關收入免稅項目金額,已從「扣繳憑單給付總額」中 扣除。

六、為配合西醫基層診所「109年醫療費用」採全年結算及 「109年上半年點值暫結作業」,西醫基層所若為110年1月 31日結算撥付者之「分列項目表」如【附件五】;若為110 年6月中結算撥付者之「分列項目表」如【附件六】。

七、「扣繳憑單」及「分列項目表」,均可在中央健康保險署 VPN網站下載;若有需要扣繳憑單及分列項目表紙本者,可 向所屬健保分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申請索取。

八、檢附110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附件 七】供參。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