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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為衛生福利部對於非具中醫師資格之西醫師開立含中藥成分之「安全濃縮膠囊」及「天明活力順濃縮膠囊」供民眾減重使用,是否合於法令規範之說明

主旨: 為衛生福利部對於非具中醫師資格之西醫師開立含中藥成分之「安全濃縮膠囊」及「天明活力順濃縮膠囊」供民眾減重使用,是否合於法令規範之說明1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3月6日衛部中字第1081840211號函辦理。

二、 隨函檢附來文1份。

正本: 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醫院、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劑生公會、宜蘭縣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宜蘭縣中藥廠
副本: 本局醫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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