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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局核定本轄醫療機構自費項目(2項),自111年3月3日生效

主旨:檢送本局核定本轄醫療機構自費項目(2項),自111年3 月3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暨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1年2月18日羅博醫字第 1110200093號函辦理。

二、旨揭「軟式輸尿管鏡腎臟碎石術」收費新臺幣3萬元、「芳香療法」收費新臺幣350元。請轉知各醫療機構公開揭示上 述訊息,供民眾就醫選擇參考。

正本: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第十六屆醫事審議委員、宜蘭縣中西牙 醫師公會
副本:宜蘭縣各醫院、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及長照所、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