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知有關藥品回收案,請 轉知所屬會員,配合下架回收相關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2月16日FDA品字第 1111101025號函副本、111年2月17日FDA藥字第1111401454 號函副本、111年2月18日FDA藥字第1110004123號函副本、 111年2月22日FDA藥字第1111401679號函副本、111年2月23 日FDA藥字第1110004065號函副本辦理(附件)。
二、本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