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基層臺北分會1/26函知 有關院所尚未辦理轉帳方式健保費案
主旨:有關所轄院所尚未辦理轉帳方式繳納健保費一案,惠請貴會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業務組111年1月6日健保北字第1101622077號辦理。
(二)依據110年12月10日臺北分會110年第3次共管會議報告案結論辦理。
(三)為避免貴會會員每月赴金融機構繳納健保費往返之不便,及節省相關交通及時間成本,並防止一時疏忽導致遲延繳納產生滯納金,惠請貴會協助宣導會員運用委託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繳納健保費。
(四)附件檢送所轄「院所名單」、「委託轉帳代繳全民健康保險費約定書」(含範本)及「問答集」,供貴會宣導運用。
未申請電子收據轉帳會員診所,若需每月索取轉帳成功紙本收據,請洽健保署臺北業務組諮詢窗口人員名單:李小姐02-21006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