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修訂「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 須知」(修正重點如附件),並自111年3月1日生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1年1月20日國健教字第 1110760041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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