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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健保署修正「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 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 照。

說明:

一、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1月12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61644A號 函知有關既有功能特材「壯衛士非動力式環形骨科牽引器 及配件(未滅菌):固定桿及結合器」(衛署醫器製壹字 第000921號)等3項(特材代碼:FBEF500018D1、 FBEF50001ND1、FBEF50013ND1),自即日起刪除特材代 碼,取消健保給付。

二、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附件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 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 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