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各衛生所 為使具戶籍無健保身分之本國籍國民進行COVID-19疫苗接種,請協助安排或指定合約醫療院所,提供該等對象持戶口名簿及身分證明文件進行接種

主旨:為使具戶籍無健保身分之本國籍國民進行COVID-19疫苗接 種,請貴所協助安排或指定合約醫療院所,提供該等對象 持戶口名簿及身分證明文件進行接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 28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815號函辦理。

二、查現階段「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下稱預約平台) 自第11期起,已開放旨揭民眾使用「戶號」及「身分證 號」,進行意願登記及預約接種。惟因申請入籍時間落 差,致部分具戶籍無健保身分之本國籍民眾無法即時依前 述方式使用預約平台。

三、爰此,針對上述無法即時使用預約平台之對象,請12鄉鎮 市衛生所協助該等對象,符合預約平台當期預約接種資格 時,可持戶口名簿及身分證明文件進行接種,以維護民眾 接種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