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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有關「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業公布於疾管署網
主旨:有關「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 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業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 22日肺中指字第1103800549A號函辦理。
二、自本(110)年9月22日起,為年滿12歲至未滿18歲青少年進 行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考量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不良 反應,如發生罕見的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等,為確保是類對 象接種疫苗之安全,建立疫苗接種疑似不良事件後送醫 院,以供民眾及時獲得適切之醫療照護及就醫資訊。
三、如遇是類對象就醫,倘經評估無法於原院所處置之接種後 不良事件,建議優先聯繫指定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 口,並協助轉診,以掌握治療黃金時間,維護病人安全。
四、有關「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 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疫苗學生校園 接種問答輯」及「mRNA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 引」,業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 COVID-19 疫苗/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項下,供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