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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更正9月23日全醫聯字第1100001230號函說明段

主旨:更正本會110年9月23日全醫聯字第1100001230號函說明 段,部分文字內容,請 察照。

說明:

一、依 貴局110年8月9日財北國稅審二字第1100023013號函, 為研訂「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及費用標準」需要,請本 會提供建議辦理。

二、依本會110年9月15日「因應COVID-19疫情稅務專案小組會 議」會議結論及110年9月30日第12屆第15次常務理事會報 告通過辦理。

三、本會110年9月23日全醫聯字第1100001230號函(諒達),說 明段「四、...參與社區篩檢之收入,...」,更正為 「四、...參與社區或企業篩檢站篩檢之收入,...」,增 加「或企業篩檢站」等文字,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