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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有關建請衛福部依據立法院日前審查紓困預算通過「健保申報費用未滿108年八成者應予以補到八成,自110年1月1日起算,採按月計算方式執行」之主決議,積極爭取經費並盡速擬具施行方案,以協助受疫情

主旨:本會建請衛生福利部依據立法院日前審查紓困預算通過 「健保申報費用未滿108年八成者應予以補到八成,自110 年1月1日起算,採按月計算方式執行」之主決議,積極爭 取經費並盡速擬具施行方案,以協助受疫情衝擊之診所度 過營運難關,110年9月15日衛生福利部函覆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15日衛授保字第1100059808號函 辦理。

二、本會於110年9月9日以全醫聯字第1100001170號函,建請衛 生福利部依據立法院日前審查紓困預算通過「健保申報費 用未滿108年八成者應予以補到八成,自110年1月1日起 算,採按月計算方式執行」之主決議,積極爭取經費並盡 速擬具施行方案,以協助受疫情衝擊之診所度過營運難 關。(副本諒達)

三、110年9月15日衛生福利部函覆重點略以:5月COVID-19疫情提升至三級警戒以來,部分醫療院所營運下降幅度較大,又本年第2季費用於110年8月始完整申報,爰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近期已分析並研議數種方案,未來 將就預算額度內通盤規劃,並於政策確定後啟動後續修法 及補助程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