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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疫情指揮中心函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等活動據點,於疫情警戒期間可遵照防疫管理指引,在完備各項查檢表工作後,由地方政府因時因地評估逐步恢復運作案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示社區 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等 活動據點,於疫情警戒期間可遵照防疫管理指引,在完備 各項查檢表工作後,由地方政府因時因地評估逐步恢復運 作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9月3 日肺中指字第1100003085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函覆重點略以:為使家中長者可隨著疫情緩和走出家門 紓緩身心,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0年8月5日發布「衛生福利 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以利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 點、長者健康促進站、長青學苑等活動據點,於疫情警戒 期間可遵照防疫管理指引,在完備各項查檢表工作後,由地方政府因時因地評估逐步恢復運作,提供長者適合的服 務內容,以兼顧活動據點服務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防疫 措施。

三、前揭指引可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 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管制措施(二級資訊陸續更新)/衛生福利部下載 參照(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7sl2GkkXPohv0Gn626G_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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