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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指揮中心為利醫療院所照護COVID-19確診病人所需,增列「血漿置換術」健保支付之適應症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利醫療 院所照護COVID-19確診病人所需,增列「血漿置換術」健 保支付之適應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8月 15日肺中指字第1103800385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COVID-19確診病人,經依現行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 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治療效果不彰、或因禁忌症無法依 現行指引治療之情形下,有肺炎且合併瀰漫性血管內凝固 症、或多重器官失能,經醫師評估需使用血漿置換術及其 相關治療者,得依衛生福利部法定傳染病醫療服務費用支 付作業規範申報,由公務預算支付。

三、前揭原則業納入「血漿置換術」健保申報之適應症,原則 回溯自本年5月1日起適用,說明如下:
(一)申報代碼:現行健保代碼之58008C及相關代碼(含治療費 及耗材費)。
(二)支付點數:沿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相關現行規 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