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提供有關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修改「會員團體意外保險」相關資料
主旨:提供有關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修改「會員團體意外保險」相 關資料(詳附件),惠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本會110年7月20日「團體意外保險專案小組」第三次會 議結論辦理。
二、本次修改重點說明:
(一)修正「會員及配偶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案」及「會員診 所醫護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專案」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含)以上。
(二)為讓醫護工作人員不受限於勞保身分之納保條件,故將 「會員診所醫護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專案」投保內容 調整與會員及配偶相同,另為分擔會員醫師雇主之責 任,將因公意外險與職業災害險調整為可附加之商品, 以保留彈性。
(三)要保書契約日由110年8月1日展延至110年10月1日生效。
三、有關旨揭訊息,同步刊登於本會網站(www.tma.tw)/團體 保險/「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區」提供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