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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因應全國疫情警戒標準持續維持第2級,指揮中心醫療應變措施實施緩坡調整,醫療機構自8月10日至8月23日仍應維持第3級警戒應變措施

主旨:因應全國疫情警戒標準持續維持第2級,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醫療應變措施實施緩坡調整,醫療機構自本(110) 年8月10日至8月23日仍應維持第3級警戒應變措施,請查 照。

說明: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8月9日肺中指字第 110380046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