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敬請 貴會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提「職業安全衛生 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修正 草案,提供修正建議,並請於6月30日回覆本會,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0年6月24日勞職衛3字第 1101032176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敬請 貴會就「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 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提供建議,並請於6月30日 前以email(t50129a@tma.tw) 回復意見,俾彙整轉報勞動 部,謝謝。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