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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有關強化本轄基層診所Covid-19轉介通報案,請依說明段辦理

主旨:有關強化本轄基層診所Covid-19轉介通報一案,請貴公會 轉知所屬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規定辦理。

二、請各基層診所發現疑似Covid-19症狀病人(如呼吸道症狀 於14天內就醫3次或7天內就診2次者),請務必立即依轉診 流程開立轉診單,轉至本轄7家急救責任醫院進行採檢確 認,以維護本轄防疫量能。

三、另依「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 津貼及獎勵要點」第四點:於110年5月5日起,醫事機構完 成轉介應檢驗SARS-CoV-2之個案至指定採檢醫療機構,並 於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衛生局證實檢驗為陽性 者,每一案獎勵費用一萬元,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核 發獎勵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