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衛福部國健署為擴大產檢次數及項目,修正之「新住 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對照表及問答 集各1份,並自110年7月1日實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6月10日國健婦字第 1100401494號函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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