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 使用管理辦法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之資深實驗室人員訓練 課程及時數認定方式」,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1日衛部醫字第1101663683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本函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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