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19日衛部資字第1102660080號公 告,預告「醫事憑證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 照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19日衛部資字第1102660080A號函 辦理(如附件),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 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向衛福部資訊處陳述 意見。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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