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為辦理110年兒童近視預防與視力改善計畫,請園所依「散瞳後屈光視力檢查」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配合辦理
主旨:為辦理110年兒童近視預防與視力改善計畫,請貴園所依 「散瞳後屈光視力檢查」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如附件1) 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年「兒童近視預防與視力改善計畫」辦理。
二、為促進學童視力健康,本縣自103年起提供幼兒園大班生 「散瞳後屈光視力檢查」服務,本(110)年度於6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由眼科醫師及轄內衛生所專業人員,持續到 校免費提供該檢查服務。
三、請貴園所於檢查前先行發放「認識散瞳劑衛教單張」與 「家長同意書、幼童視力保健生活情形調查暨幼童眼睛檢 查結果記錄表」(如附件2及附件3)予學童家長填寫完整, 另請園方協助完成E字表與NTU立體圖檢查,並填妥檢查結 果資料。
四、檢附執行「學齡前兒童視力、立體感篩檢作業注意事項」資料1份供參(如附件4),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尤 小姐或林先生,連絡電話:03-9322634轉2320或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