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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更正彙整之109年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
主旨:更正本會彙整之109年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 例,並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110年3月25日本會全醫聯字第1100000385號函諒達,其中 附件五「109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之 掛號費人次計算,請參考使用分列項目表註二之5.【本年 度費用年月1月至12月申請之門(急)診人次+住診人次】 (此項目之人次,已扣除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人次), 更正版如附件。
二、另依110年2月1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904650720號令,因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西醫師各科別之執行業 務者適用費用率,得按該費用率之112.5%計算。採用線上 報稅時,各科費用率仍以公告之費用率顯示,但系統於計 算時,會自動帶入各科別公告費用率之112.5%進行試算。 採用人工報稅者,應填寫申報書,並需自行計算應納稅額 後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