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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健保署重申參與「健保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會員或院所至病人家中提供醫療服務,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申參與「全民健康保險 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會員或院所至病人家中提供醫療 服務,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詳如附件,惠請轉知會員,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4月7日健保醫字第 110003312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現行作業,係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診療服 務時,應刷健保卡並取得就醫序號,惟遇特殊情況,則依 實際異常原因申報異常代碼就醫序號,請參與院所依「健 保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規定辦理。

三、「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就醫序號之異常代碼F000係 指「醫事機構赴偏遠地區因無電話撥接」,該署分析F000 申報情形(詳附件說明段五),將請所轄各分區業務組針 對收案人數及申報F000較多之醫事機構協助瞭解執行情形 並輔導改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