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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建請 衛福部延續去年用意良善的政策,展延醫師執業執照及專科醫師證書效期,惟迄今尚未接獲貴部之回復,經概略統計,本月將有超過三分之二醫師需要換照,敬請能盡快處理此一燃眉之急,展延換證作業

主旨:本會110.1.26全醫聯字第1100000138號函,建請 貴部延 續去年用意良善的政策,展延醫師執業執照及專科醫師證 書效期,惟迄今尚未接獲 貴部之回復,經概略統計,本 月將有超過三分之二醫師需要換照,敬請 貴部能盡快處 理此一燃眉之急,展延換證作業,請 察照惠復。

說明:

一、面對COVID-19疫情的不確定性,以及生死交關的高度風 險,全國五萬多名醫師正配合政府全力防疫,無暇顧及執 業執照之換照及專科醫師證書之展延等相關事宜。本會於 110.1.26以全醫聯字第1100000138號函,建請 貴部延續去 年用意良善的政策,展延醫師執業執照及專科醫師證書效 期,經概略統計,本月將有超過三分之二醫師需要換照, 敬請 貴部能盡快處理此一燃眉之急,展延換證作業。

二、請 貴部能將今年年初至今,因配合政府防疫而無暇顧及醫 師執業執照更換,而遭受衛生局之處罰予以廢止。

三、貴部於109.3.3衛部醫字第1091660951號函,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109年及 110年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需更新者,如因於期限內 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專科證書更新事宜,自即 日起無需向貴部申請展延,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 16條第1項規定將予自動展延1年。此一函示已充分表明, 在展延期限內之專科醫師仍具專科資格,如適逢執業執照 到期須更換,只需修滿品質、倫理、法規十二點繼續教育 積分(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茲因繼續 教育積分管理系統未能同步處理更新此一特殊情況,導致 部分展延期間的專科醫師前往衛生局更換執業執照時,被 要求須補足108點的專業積分。敬請 貴部能函文通知各縣 市衛生局,如遇上揭案件,予以仍具專科醫師資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