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核釋「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 第3款所稱「確診疑似罕見疾病之檢驗費用」之「罕見疾 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2月5日衛授國字第11004001401號函 辦理。
二、檢送修正「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及發布令 影本各1份。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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