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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為降低COVID-19於醫療機構內之感染風險,請加強督導所屬工作人員落實手部衛生,並鼓勵隨身攜帶酒精性乾洗手液

主旨:為降低COVID-19於醫療機構內之感染風險,請貴院加強督 導所屬工作人員落實手部衛生,並鼓勵隨身攜帶酒精性乾 洗手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月 22日肺中指字第1103800027號函辦理。

二、鑒於國外疫情嚴峻,COVID-19對國內的威脅持續存在,為 保障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健康,並防範COVID-19在醫療機構 內造成傳播,請加強及持續督導工作人員落實手部衛生、 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及健康監測等措施。

三、請宣導醫療院所除於照護點及公共區域普遍設置酒精性乾 洗手液外,亦請提供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酒精性乾洗手液隨 身瓶,以提升工作人員手部衛生遵從性。

四、其他相關感染管制措施請參考「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感 染管制措施指引」辦理,該指引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項下,提供 各界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