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衛福部 面對COVID-19疫情的不確定性,以及生死交關的高度風險,全國五萬多名醫師正配合政府全力防疫,無暇顧及執業執照之換照及專科醫師證書之展延等相關事宜。建請貴部延續去年用意良善的政策,展
主旨:面對COVID-19疫情的不確定性,以及生死交關的高度風 險,全國五萬多名醫師正配合政府全力防疫,無暇顧及執 業執照之換照及專科醫師證書之展延等相關事宜。建請 貴部延續去年用意良善的政策,展延醫師執業執照及專科 醫師證書,俾利全國醫師繼續全力對抗COVID-19疫情,守 護台灣,請 察照惠復。
說明:
一、近來疫情更為嚴峻,世界各國陸續爆發更為猛烈的第二波疫情,台灣也在短期內驟增本土病例。隨著隔離與採檢人數不斷增加,全國醫師正配合政府全力防疫,不敢掉以輕 心,持續守護民眾的健康,讓台灣民眾得以安心如常的生 活。今 (110)年適逢逾三分之二醫師需要換照,請讓全國 醫師及負責換發照作業的各縣市衛生局能專心於防疫工 作,展延換證作業。
二、依據醫師法第8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十六條,分別明訂有醫師執業執照、專科醫師證書需在有效期限屆至前修滿繼續教育積分辦理更新。
三、本會去年因應疫情建請 貴部從寬處理醫師執業執照有效期 限屆至更新,及各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至更新; 貴部 以109年3月13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571號函示:醫師執業 執照應更新期限於109年12月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依醫師 法第8條第2項規定統一逕予展延6個月;109年3月3日衛部 醫字第1091660951號函示:109年及110年專科醫師證書有 效期限屆滿需更新者,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6條 第1項規定將予自動展延1年。
四、懇請 貴部延續過去良善政策,展延醫師執業執照及專科醫 師證書效期,讓所有捍衛民眾健康及承受防治壓力的醫師 能無後顧之憂,對抗COVID-19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