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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保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並溯自1月1日起生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 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並溯自110年1月1 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1月12日健保醫字第 1100000243號公告副本辦理(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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