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 部以109年12月1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8099號公告預告, 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9年12月1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8099A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 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該部醫事司,併請副 知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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