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為落實COVID-19通報採檢,強化疫情防治,請加強就醫民眾如符合通報定義時,應進行通報採檢
主旨:為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通報採檢,強化 疫情防治,請貴院加強就醫民眾如符合通報定義時,應進 行通報採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 18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647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醫療體系面臨秋冬流感季和COVID-19疫情之雙重負 擔,並了解國內醫療院所落實COVID-19通報採檢情形,該 中心依移民署入境資料、健保就醫資料及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COVID-19通報採檢資料,分析本轄區醫療院所對於 「入境後14天內,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就醫民眾」(以下 稱就醫民眾)之通報採檢情形,本縣均符合規定,惠請賡 續強化疫情防治,就醫民眾如符合通報定義時,應進行通 報採檢。
三、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