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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健保署公告「110年度健保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並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 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並自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 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9年11月20日健保醫字第 1090034302號公告副本(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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