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轉知衛福部11/4公告訂定「醫院重處理及使用仿單標示單次使用醫療器材作業指引」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以衛部醫字第 1091666703號公告訂定「醫院重處理及使用仿單標示單次 使用醫療器材作業指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1月4日衛部醫字第1091666703A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