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檢送「重處理及使用仿單標示單次使用醫 療器材審查申請須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1月4日衛部醫字第1091666703B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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