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五條及第三條附表(一),業經衛福部11月10日修正發布

主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五條及第三條附表(一),業經 衛生福利部109年11月10日以衛部醫字第1091666084號令 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1月1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6084C號 函辦理。

二、本案因應法務部矯正署矯正機關收容人戒護就醫需求,保 障收容人醫療權益,並強化戒護安全,爰修正本標準第十 五條增列戒護病床為特殊病床,並於第三條附表(一)醫院 設置基準表明定戒護病房之設施、設備及醫事人力之相關 規定。

三、另公告事項詳載於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mohw.gov.tw),「公告訊息」網頁下載。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