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函釋有關醫療機構利用術前術後之比較影像,作為治療說明或衛生教育資料之輔助圖片,是否涉違反醫療法第86條第7款所稱「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之法律適用疑義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釋有關醫療機構利用術前術後之比較影 像,作為治療說明或衛生教育資料之輔助圖片,是否涉違 反醫療法第86條第7 款所稱「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 之法律適用疑義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0月5日衛部醫字第1091666413號函 副本(如附件)辦理。

二、本訊息刊登台灣醫界雜誌及本會網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