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為維護診所醫療照護品質及民眾知的權 利,請貴公會轉知轄內未配置護理人員之診所,於明顯處 所揭露相關訊息,以供民眾參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0月5日衛部醫字第1091666480號函 辦理。
二、隨文檢送來文及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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